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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兰州工专学报》编辑部工作条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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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兰州工业高等专科学校学报》是1998年经国家新闻出版署批准,甘肃省教育厅主管的、兰州工业高等专科学校主办的具有国际、国内正式刊号的省级综合性学术期刊。为实现学报编辑部内部管理科学化、规范化,加强编辑工作,提高学报质量,为使我校学报跻身于高水平学报的行列,现根据《中国社会科学期刊质量标准》(国家新闻出版署,1996),《高等学校学报管理办法》(教育部,1998),《中国高等学校社会科学学报编排规范》(教育部,2000)和《教育部关于加强和改进高等哲学社会科学学报工作的意见》(2002)等文件精神,特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 《兰州工业高等专科学校学报》指导思想是:以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坚持“二为”方向和“双百”方针,贯彻执行党的出版方针政策,坚持社会效益第一的原则,开放办刊、实事求是,开创工作新局面。 第三条 《兰州工业高等专科学校学报》办刊宗旨是:促进我校学科建设,提高我校学术水平,繁荣科学研究。立足西部地区,面向全国,理论联系实际,加强基础研究,努力组发有关西部地区社会经济文化发展的高质量学术论文。 第四条 学报编辑部人员属于学校教学科研队伍的一部分,学报编辑人员的职称、职务评聘、生活待遇以及评优表彰等方面应与教学科研人员同等待遇。学校应为编辑人员进修学习,进行学术研究和参加必要的学术活动提供条件。 第五条 学报的组织机构为编委会、编辑部,实行分管校长领导下的主编负责制。 第二章 编委会 第六条 编委会由学校聘请校内各学科专家组成,亦可根据需要,适当聘请校外知名学者担任编委。设主任一名,副主任和编委若干名,主编应兼任编委会副主任。 第七条 编委会主要职责:对学报编辑方针、编辑意向提出指导性意见;听取并审议编辑部的年度工作报告和下一步的工作建议;接受出版编辑方面重大事项的咨询。 第八条 编委会主要任务:根据各学科研究动态和发展趋势及时向学报编辑部提供学术信息,包括各学科的难点和热点;研究解决编辑部和编委会提出的问题;审查评议学报质量。 第九条 主任、副主任职责:主任负责编委会的全面工作,副主任协助主任工作;负责召开编委会会议,研究解决编辑出版中的重大事宜。 第十条 编委的权利和义务:参加编委会议,听取和审议编委会和编辑部的工作汇报;了解本学科的科研动向,积极建言献策;审查编辑部委托的稿件,经常和编辑部保持联系。 第十一条 编委会全体会议原则上每年召开一次,亦可根据学校和学报编辑部的要求,以及主任或三分之一以上编委提议,随时召开、审议有关决议。 第三章 编辑部 第十二条 编辑部是负责学报编辑、出版、发行工作的常设机构,是学校直属的正处级职能部门,由编辑部主任、副主任、主编、副主编、编辑和编务人员组成。 第十三条 编辑部主任全面负责编辑部的行政管理工作。主编主持编辑部业务工作,掌握办刊宗旨及编辑方针的贯彻落实;召开编辑部会议,编审每期刊用稿件,对编辑出版的重要问题作出决策;负责向主管校长和编委会报告工作,提出建议。 第十四条 编辑负责草拟并实施出版计划和组稿计划;负责稿件初审、稿件修改加工及编发校对;负责通联工作。 第十五条 编辑部实行坐班制。学校假期期间学报工作进行时,编辑人员要一如既往做好工作。 第十六条 编辑部实行例会制,一般情况下每周一次,由主编主持,或探讨学术问题,或研究学报工作。 第十七条 编辑部要建立和健全征稿、审稿、保密、编辑人员岗位责任、稿件处理、稿酬和档案等各项制度,实行科学化管理。 第四章 稿件 第十八条 稿件的组织与管理: (一)组织稿件,通过有目的约稿和自然来稿双渠道进行。 (二)编辑部根据编辑意向提出年度和栏目组稿计划,组稿计划应注重向校内外专家学者的约稿。 (三)对来稿履行严格的登记手续,妥善保管,并在一个月内做出采用与否的决定,原稿一律不退。 第十九条 稿件刊用的原则: (一)以质取稿,择优刊发。文章要求要有新观点、新材料和新的论证方法,要具有一定思想深度或较高的资料价值和应用价值。 (二)对国家级、省部级和厅级立项科研项目,在同等条件下优先选用。 (三)不分内稿与外稿,质量面前一律平等,但确保内稿要有一定比例,校内作者一年限发一篇,最多不得超过两篇。 (四)非学术性和拒绝按编辑部要求修改的稿件不予发表。 第二十条 学报编辑部要严格审稿程序,认真做好文稿技术加工和语言文字加工工作,使所刊发的文章符合有关标准和规范。 第五章 印发 第二十一条 根据符合出版规定、保证质量和时间、节约开支的原则,选定承印厂,并与之签定相应的合同或协议。 第二十二条 排印过程中的校对实行责任四校制,差错率达到优秀期刊标准。
第二十三条 编辑部负责学报的发行,主要用于:对外和300多家大学学报进行交流;对内向本校校级领导及有关部门和人员赠阅;向上级出版管理部门送交样本;发给作者(每人2册)等业务。 第六章 经费 第二十四条 学校应保证学报的基本办刊经费。经费的管理和使用按学校有关规定执行。 第二十五条 学报编辑部应根据有关规定向刊发文章的作者支付稿酬,参照有关标准向审稿人支付审稿费,可按国家有关规定向编辑人员发放编辑费、校对费等。 第二十六条 学报编辑部应加强财务管理,节约开支,在保证质量的前提下努力降低刊物成本。 第七章 附则 第二十七条 本条例自 编辑部规章制度 一 登记制度 1.稿件登记与档案管理由编务人员负责完成。 2.在收到来稿的当天进行基本信息登记。 3.登记内容包括:作者简况,论文题目,是否基金项目,收稿日期,论文编号等。 4.对已登记的稿件要妥善管理,保证不损坏、不丢失。 5.刊用文章的原稿要保存三年,审稿单保存三年;未采用稿的原稿和审稿单保存两年,期满后统一处理。 二 审稿制度 1.来稿一律由编务人员统一登记,转交主编,主编会商执行编辑按学科分工发给责任编辑。 2.实行三审制:责任编辑初审,专家复审,主编终审。责任编辑对稿件提出初审意见,有理有据地填好处理建议,专家复审并填好复审意见,最后由主编定审签字。 3.需要在校内审阅的内稿,实行“匿名审稿制度”,即审稿人和作者互相匿名,保证审稿意见客观公正。 4.专家审稿制:来稿一般要经过具有副高以上职称的专家审读,审稿专家由主编和执行编辑商量决定。 5.会议协商制:稿件初审后,主编主持召开会议,责任编辑负责汇报审阅意见,编辑人员可发表自己观点,集体讨论;对特殊或有异议稿件的取舍,在编前会议上集体讨论,主编根据讨论最后决定取舍。 三 校对制度 1.实行四校制。一至四校由责任编辑履行,终校和审读由主编和执行编辑负责。 2.使用规范校对符号,切忌自造符号,随意涂改。 3.校对内容包括:纠正错字、倒字、横字和缺字;校正接排、转行、字体、字号、页码等差错;注意文种、正斜体、大小写、上下角是否有误;检查注释和参考文献是否合乎标准,插图、表格的位置是否规范等。 4.杜绝标题、人名、封面内容、目次等发生差错,成品差错率控制在万分之二以内。 5.坚决杜绝政治错误,谁出错谁负责。 四 保密制度 1.学习和遵守国家关于新闻出版的保密规定。 2.签过意见的审稿单不得外传,不得让编辑部以外的人过目审稿意见。 3.不得向作者透露审稿人的姓名和地址。 4.不得把稿件的审理经过特别是三级审稿过程中的不同意见告诉作者和编辑部以外人员。 5.不得将不利于工作、不利于团结的任何信息透露编辑部以外人员。 编辑部岗位职责细则 一 主编岗位职责 根据国家关于实行主编负责制的报刊管理原则,学报主编对刊物的业务工作负总责。具体职责如下: 1. 主持学报编辑工作,贯彻办刊方针,把握办刊正确方向。 2. 制定学报选题规划、栏目设置和组稿、发稿计划。 3.主持编辑部会议,复审、终审或加工重要稿件,把好稿件政治质量关、学术质量关和语言文字关。 4.鼓励编辑人员钻研编辑业务,积极从事本专业的学术研究,不断提高专业学术和编辑业务水平,走编辑学者化的道路。 5.系统收集和研究学报所涉及学科学术动态和编辑出版信息;提出对编辑工作具有指导意义的建议或方案,不断提高刊物质量,增加发行量,提高办刊的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 6.总结编辑工作经验,向主管校领导、编委会汇报办刊情况。 7.做好编辑人员思想政治工作,督促工作进度,检查期刊质量。 二 执行编辑职责 1.协助主编完成期刊的编辑出版工作。 2.做好当期稿件的汇总编排,执行统一编排规范;处理当期稿件的发排和出版事宜;组织校样,系统复核标题、章节、图表、页次和文字技术上的差错。 3. 负责与印刷厂联系,取送校稿和材料。 4.负责四校后清样审读及出胶片前的对红工作,执行编辑与主编最后把关,各认真通读一边。 5. 完成主编交办的其他工作。 三 编辑人员岗位职责 1.坚持党的出版方针,热爱编辑工作,恪守编辑职业道德。 2.努力钻研编辑业务和专业知识,搜集研究有关专业学科的学术动态和编辑出版信息,提出选题,进行组稿。 3.对来稿进行初审,组织复审,并将复审意见送主编终审。 4.根据终审意见,对录用稿件组织修改,对未录用稿件进行退稿处理。 5.根据编排规范对刊发稿件进行技术处理,达到齐、清、定以后交付微机室排版。 6.在审稿过程中,务必做好审稿人和审稿单位的保密工作。 7.对刊发稿件进行四校,成品的差错率必须控制在万分之二以内。 8.完成学报编辑部交付的其他工作。 四 编务人员岗位职责 1.负责来稿登记。收到稿件后及时做好编号、分类、登记和向责任编辑分送的工作。每期发表的稿件和全部退稿都要注明核销。 2.负责刊物发行工作。刊物出版后要及时发送到订户及作者手中,不得无故拖延。 3.负责来函的处理及文件、档案、信函的登记、检查保管工作。做到手续完备,防止遗漏或丢失。 4.熟悉财务,管好账目,负责作者稿酬的发放工作,每期做到账目清楚,自觉接受编辑部负责人监督。 5.计算机操作熟练,负责文件打印工作,同时要掌握北大方正排版系统或中文Latex排版系统。 6.负责编辑部报刊、图书征订和财产、资料、书籍、杂志的保管与借阅、上下架,妥善保管好每期的原稿及第四校清样。 7.积极完成编辑部负责人交办的其他工作。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