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位置:首页>>读者指南>>图书馆规则

 

 

流通部入库规则

1. 本馆实行全开架借阅,读者入库前应主动向工作人员出示借书证,验证后方可领取“代书板”入库选书,读者在库内选书时间不得超过 30 分钟。

2. 库内每一书架两侧均有图书分类标识。为保持库内图书整齐有序,查找图书时应将“代书板”插入欲选图书位置上。未选中的图书放归原处后,再抽取“代书板”。不得将图书乱插、乱放,严禁不用“代书板”随意抽取书籍,违者按规定严肃处理。

3. 找到所需图书后,把图书和“代书板”一并交给借书台上的工作人员,从“出口”出来,在借书窗口外等候取书及借书证。未办理借书手续私自携书离库者,视为窃书,并重罚重处。

4. 服从工作人员管理,保持室内整洁、肃静,不得携带书包等物入库。

5. 上午 11 : 30 和下午 17 : 00 停止入库。

 

流通部违章处罚规定

遗失图书可用相同版本之图书赔偿,并每册补交加工费 2 元。若无法赔偿相同版本图书,按以下规定处理:

1 . 1980 年前出版的中文图书按原价 10 倍赔偿, 1981-1990 年间出版图书按原价 5 倍赔偿, 1991 年后出版图书按原价 3 倍赔偿。

2 .整套多卷本、单卷不零售的图书,丢失一卷,按整套价赔偿,其余各卷留本馆。

3 .孤本、线装书、外文原版书及贵重图书按原价 10-20 倍赔偿。

4 .如有批划、涂改、污损图书者,视其情况处以原价或折价的赔款,撕扯、缺页者,视情节轻重处以 2-10 倍罚款。

5 .损坏图书条码、磁针者处以 5-10 元罚款。

6 .偷窃图书,按书价 10-20 倍罚款,并停借半年以上,视情节轻重交由学校给予纪律处分。

7 .冒领或盗用他人借书证者,一经发现,没收其借书证并处罚款 100 元,并停止借阅 2 个月。

8 .借阅超期每册每天罚款 0.1 元,放假前所借图书,若还期在假期,则在开学后 1 周内归还,逾期不还者,按每超一天罚款 0.1 元处理。

 

流通部借阅规则

1. 教工图书证每证限借图书 8 册;学生、离退休人员借书证每证限借 4 册。

2. 借期:专业书:学生、离退休人员借期为 4 周,教工借期为 8 周。

文艺书:学生借期为 2 周(每证限借 2 册),教工、离退休人员为 4 周(每证限借 4 册)。

3. 续借:各类图书,所有读者均只能续借一次,续借期均为 2 周。

注: I 类为文艺书。

 

期刊部阅览管理规则

1. 本校读者凭借书证,经登记后方可入室阅览。

2. 读者进阅览室,只允许带笔和笔记本,其他物品禁止带入。

•  本部书刊只限室内阅览,不准携带出室,概不外借。如需复印,请办理复印外借手续,并按规定时间归还。

•  每位读者每次取书限 2 册以内,阅毕请放归原处。

•  读者须爱护书刊,不准涂抹、圈画、污损、撕页,若有违反者,視其情节,按书刊价 3 — 5 倍罚款,偷窃者按原价 10 — 20 倍罚款,严重者给予纪律处分。

•  严格遵守纪律,服从工作人员管理。保持室内秩序,禁止喧哗、吵闹、抢占坐位。

•  爱护公共设施,严禁在桌椅板凳上刻画。

•  保持室内清洁卫生。严禁随地吐痰、乱扔纸屑。

•  注意仪表、举止。室内严禁吸烟、吃零食。

 

文献部阅览规则

1. 本校师生凭借书证查阅资料。

2. 读者仅限带笔和笔记本进入,其他物品禁止入内。

•  本部图书只限室内查阅 , 概不外借。如需复印,需办理复印外借手续,并在规定时间内归还。

•  读者查阅资料时,必须使用“代书板”。即将“代书板”插入所取图书的位置,代替图书,以便使用后的图书能准确归位。

•  每位读者每次只能取一册书查阅,查阅后须放回原位。

•  读者须爱护图书资料,不准涂抹、圈画、污损、撕页,发现有违反者,視其情节,按书刊价 3 — 5 倍罚款,偷窃者按原价 10 — 20 倍罚款,严重者给予纪律处分。

•  严格遵守纪律,服从工作人员管理。保持室内秩序和清洁,严禁喧哗、吵闹、吐痰、吸烟、乱扔纸屑。

•  注意仪表、举止,禁止穿背心、拖鞋入内。

 

多媒体电子阅览室读者阅览规则

•  高等学校图书馆是学校的文献信息中心,是为教学和科学研究服务的学术性机构,是学校信息化和社会信息化的重要基地。高等学校图书馆的工作是学校教学和科学研究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

•  电子阅览室是为广大读者提供电子信息检索、查询的场所,能够检索数据库,为师生提供数字资源的阅览、下载、打印等服务。

•  读者阅览凭借借阅证预先登记,并适当预缴上机费用,进行阅览。

•  读者应听从工作人员指挥,穿戴整齐,不能随意穿着短裤、拖鞋等服饰;不能随意吃东西,喝饮料。

•  读者阅览时请不要高声喧哗,应关闭手机、传呼机等能够发声的通讯工具,以免影响他人。

•  读者应文明阅览,不浏览反动、色情等不良网址信息,不发表不良信息言论。

•  请读者爱护机器设备,不要随意改变电脑设置,不要触动电线插头,不要乱踩电线、网线,如因个人原因造成损失,须照价赔偿。

•  读者在阅览过程中如发现机器设备发生故障,请及时与工作人员联系,不要私自关机或重新启动机器。

 

音像视听室读者规则

本室以满足广大读者声像辅助教学及课余生活为服务宗旨,为维护正常服务秩序,特制订如下守则:

•  学生持学生证或借书证登记后方可入内;

•  按号入座,听从工作人员安排,切勿擅自操作;

•  设备发生故障,及时告知工作人员,严禁私自拆卸耳机,更换设备,无故关闭、打开电源开关,由此造成的后果由读者承担责任;

•  保持室内安静、整洁,严禁吸烟、随地吐痰、乱扔杂物,违者罚款 10—20 元;

•  爱护设备,因用户非正常操作造成设备损坏者,须按价赔偿。

 

 

Copyright @2004 兰州工业高等专科学校图书馆 All Rights Reserve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