兰州工专校园网络接入设备和入户设备的管理维护规定
一、校园网络的接入设备和入户设备是学校的公共财产,全校师生都有责任和义务保护其安全,以确保校园网络的正常运行;
二、计算中心定期对校园网络接入设备和入户设备进行保全检查,以确保设备的正常运行;
三、 校园网络接入设备和入户设备正在或即将要受到自然危害(如水患、火患)或人为破坏的现象要及时通报校计算中心,必要时执行紧急的安全保护措施;
四、学校任何二级单位、基层教学科研组织和个人都不得对自己所管辖区域内的校园网络的接入设备和入户设备进行拆卸、位置变更等;
五、学校任何二级单位、基层教学科研组织和个人都不得私自将单位或个人的计算机接入所管辖区域内的校园网络接入设备和入户设备上;
六、学校任何二级单位、基层教学科研组织和个人都不得私自随意对所管辖区域内的校园网络接入设备和入户设备的电源拉闸、断电,校园网络的接入设备和入户设备的电源应该专用;
七、学校各二级单位、基层教学科研组织应指定本单位校园网络信息员或有关人员专门负责所管辖区域内的校园网络接入设备和入户设备的日常监控和安全管理,对所管辖区域内放置校园网络接入设备和入户设备的房间建立责任人历史档案、房间钥匙管理制度等,并在房间使用移交时检查所有设备的运行状况,发现问题及时报告校计算中心 ;
八、对故意损坏网络设备和线路、私自拆卸、变更校园网络接入设备和入户设备的二级单位、基层教学科研组织或个人,校计算中心将依照国家和地方有关法律、CERNET有关规定,以及兰州工专相关规定视情节轻重处以罚款;情节严重的,提交学校有关职能部门予以纪律处分;对严重影响兰州工专声誉、情节特别恶劣的,将提起法律诉讼。
兰州工专计算中心
2004年3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