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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展党员程序
发展党员,必须经过党的支部,坚持个别吸收的原则。
申请入党的人,要填写入党志愿书,要有两名正式党员作介绍人,要经过支部大会通过和上级党组织批准,并且经过预备期的考察,才能成为正式党员。
①本人自愿提出入党申请。
②党总支(支部)列为入党积极分子进行培养教育(分别参加系级、校级培训)。
③党总支(支部)列为发展考察对象(政审、推优)。
④组织审查,党委、授权总支派专人同发展对象谈话,填写《入党志愿书》、有两名正式党员作介绍。
⑤学生党支部召开党员大会讨论,形成决议,批准为预备党员,上报党委或授权的党总支审批。
⑥预备党员接受党组织的培养教育和考察,预备党员本人主动向党总支(支部)汇报思想,通常每月或每季度一次。
⑦预备期满后,本人向党组织提交书面转正申请(提前一个月时间)。
⑧经过党总支(支部)党员大会讨论通过,转为正式党员。
党员的党龄,从预备期满转为正式党员之日算起。
党员无正当理由,连续六个月不参加党的组织生活或不交纳党费,或不做党组织分配的工作被认为自行脱党。支部大会应当决定把这样的党员除名,并报上级党组织批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