随着学生人数的增加和学校学生管理制度的调整,需要对学生管理工作进行不断探索。经过一段时间的实践,并在充分讨论的基础上,经外语系学生工作领导小组研究,特制定本办法:
一、辅导员助理的聘任条件
1、从本系在校的二、三年级学生中聘任;
2、热爱辅导员助理工作,有良好的道德修养,能够以身作则;
3、在所在班级担任班团干部或在系团总支学生会担任一定团学干部职务;
4、具有较强的组织管理能力、语言表示能力和自律能力。
二、辅导员助理的聘任和管理
1、于每年新生入校之前由学工办组织公开招聘;
2、于新生进行入学教育之际,由系领导给各辅导员助理颁发聘书和工作证;
3、辅导员助理按一个班级一名配备;
4、辅导员助理根据其工作成绩和所带班级的表现,在每学期综合测评中分别记6、5、4分;
5、辅导员助理在系优秀学生干部的评选中,在同等条件下,辅导员助理优先评选;同时,在每届辅导员助理中评选一人为优秀系学生干部。
三、辅导员助理职责
1、依照班委会工作条例及团章要求,协助辅导员组织新生报到、注册、参加入校体检、入学教育、召开班会、组织班委会、团支部干部选举等工作;
2、指导班委会、团支部开展工作,发挥学生自我管理的作用。至少每两周召开一次团支部、班委会会议,研究班级工作。
3、协助辅导员定期深入学生宿舍,了解学生的学习、生活、思想、心理状况,并做好学习困难、家庭经济困难、单亲家庭、心理素质差等重点学生的工作;
4、每周定期向学生宿舍管理人员和学生干部了解所带班级学生宿舍的情况,督促学生搞好宿舍文明建设;
5、协助辅导员做好新生军训工作(军训编队、学生身体状况的了解和军训中的突发事件等);
6、及时向辅导员反映所带班级的异常情况和突发情况;
7、于一学期末撰写本人工作总结,交至所带年级辅导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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