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外语系团总支学生会工作条例

 
 


    一、 总则
   第一条 团总支学生会性质、宗旨
   学生会是校团委领导下的学生群众组织,是学生行使民主权力,进行自我管理的组织机构。学生会在学工办的具体指导和帮助下进行工作。工作宗旨是促进学生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开展以“成人”为基础,以“成材”为目标的学生活动,帮助每一个学生都走上成功之路。 第二条 团总支学生会工作任务
   在校团委的领导和学工办的指导下,贯彻执行国家的教育方针,提高全体同学政治觉悟和道德水平,以争做“四有”新人为标准,积极开展健康有益、丰富多彩的课余活动,保证《大学生守则》和学校各项规章制度的贯彻执行。维护学生正当权益,反映学生建议、意见和要求,促进同学、师生之间团结,创造稳定、优美的教学秩序和学习生活环境,促进学生德、智、体全面发展。
   二、 学生会成员产生
   第三条 评选委员会组成
      在校团委的领导下,由外语系学工办牵头,组织本系相关部门及学生干事组成。
   第四条 学生会干部竞选条件
   1、自觉学习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江泽民同志“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学习党的路线、方针和政策,坚持正确舆论导向,敢于同各种错误言行和歪理邪说做斗争。
   2、坚持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群众基础好,独立工作能力和协调能力强,工作积极,认真负责,办事公道,能很好地完成学校及系领导交给的各项任务。
   3、以身作则,模范地遵守学校的各项规章制度。组织纪律性强,学习刻苦努力,成绩优秀。
   4、学生综合素质测评成绩优秀。
   第五条 选举办法
   1、 每学年换届一次,一般在11月中旬前完成。
   2、 产生:学生会候选人由学生会干事自主申请,通过竞选,经系 学工办考核择优评选。
   3、 任期:学生会成员任期一年,试用期为两个月。
   4、 在每年的十月中旬进行系学生会的纳新大会。
   三、 组织机构及职能
   第六条 组织机构

   1、我系团总支由团总支书记、副书记、宣传委员和组织委员组成。(宣传部:工作中由部长负责,副部长配合部长工作。宣传部工作职责为:及时宣传时事政治,报道校园文化生活,反映学生思想实际和意愿,扶正抑邪;工作有时代气息、创新精神,积极协助系党总支、团委工作,努力更新同学思想观念,强化学生对自身价值的认识,促进同学间思想交流。组织部:作中由部长负责,副部长配合部长工作。工作职责为:积极组织、协调与其他部门之间开展各项工作,加强学生干部自身建设,加强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的宣传和学习,加强形势政策教育,不断提高学生干部的政治素质和工作能力。)
   2、学生会设主席一人,副主席一人。
   3、学生会设学习部、纪检部、文艺部,体育部,办公室,生活部。各部设部长和副部长一人,委员4至5人(注:委员人数由实际工作量而定)。
   第七条 学生会工作职责
   在学工办的直接领导下开展各项工作
   1、 参与管理、检查、监督学校的各项工作
   2、 配合学校各科室工作
   3、 在全校范围内组织有益的各项活动
   4、 反映学生意见,维护学生正当权益
   第八条 主席、副主席职责
      学生会主席负责主持学生会日常工作,副主席协助主席工作:
   1、负责组织、监督和检查各部工作情况,协调各部关系,及时解决各部工作中存在的问题。
   2、定期召开学生会干部会议,安排、布置各部工作。
   3、安排学生会成员值周,监督和检查学生会成员值周的打分及一周工作情况的统计、总结、评比。
   4、及时向学工办汇报学生会工作情况,传达学校指示精神。
   5、各班主要干部会议,了解学生要求、意见和思想动向。
   6、在学工办的领导下抓好学生的管理工作和思想政治工作。
   7、独立或协助学工办组织好各项大型活动。
   8、制定学生会工作计划,写出当年工作总结。
   第九条 各部工作职责
   1、学习部
   工作中由部长负责,副部长配合部长工作。学习部工作职责为:动员、督促学生认真学好课本知识和积极参加活动课,使学生得法于课内,得益于课外;探索科学学习方法,帮助同学们养成勤奋、严谨的学习习惯;定时召开会议,交流情况,总结经验,布置工作。干事在工作中要有创新精神,及时将部属会议精神向全体同学传达。干事出席会议准时,联系、汇报及时。
   2、体育部
   工作中由部长负责,副部长配合部长工作。体育部工作职责为:发动、组织全系同学积极参加各种体育活动,组织各种体育竞赛;抓好“两操”,经常进行检查,对纪律松懈、经常无故不上操或不参加组织活动的班级和同学,给予帮助或批评。协助体育教师搞好课外体育活动和各种体育竞赛,引导同学们锻炼身体,增强体质。对各班级的体育委员进行监督,对指挥不利的体育委员给予个别训练和指导。
   3、文艺部
   工作中由部长负责,副部长配合部长工作。文艺部工作职责为:发动、组织全系同学积极参加各种文艺活动,组织各种文艺演出,鼓励本系广大同学积极参与各种学校文艺活动,引导同学们加强自身文娱兴趣方面的培养,丰富同学们的课外娱乐生活,同时协调其它各部门作好本系的日常工作。
   4、纪检部
   工作中由部长负责,副部长配合部长工作。工作职责为:负责全系同学纪律情况的检查评比工作,定期召开各班的班委会议,总结全系同学的违纪情况,并向学工办汇报。(如有重大违纪事件及时报告班主任及学生处)做好日常检查工作,安排好课间值勤,并与宣传部等部门合作搞好学生遵章守纪的宣传工作。
   5、办公室
   工作中由主任负责,副主任配合主任工作。工作职责为:办公室是系会对外展示的一个窗口,主要起到一个宣传作用。在学校或系会开展一系列的宣传活动时,根据主题,每期出一版宣传板,及时反应大学生的校园生活以及大学生丰富的课余活动,它也是学校与学生之间的一个桥梁,学生能够通过所出宣传板的内容,最直观地了解到最新的各种文娱活动,宣传思想,学术动态,并积极参与。学校也能够通过它作为一个媒介,及时有效的想学生传达信息。
   6、生活部
   工作中由部长负责,副部长配合部长工作。工作职责为:积极配合其它各部门搞好各项服务工作,配合纪检部随时针对本系学生宿舍进行卫生检查及评比活动,不定时的对本系学生的生活及学习情况进行了解调查并酌情解决;发扬不怕苦,不怕累,工作优先,学习不误的优良传统,搞好各项比赛的后勤服务工作,提高服务质量。
   四、学生会成员奖惩方法
   第十条 学生会成员有下列情况者,视为自动停职
   1、 因个人原因提出申请辞职者。
   2、 在本学年的考试中有两门或两门以上专业课不合格者。
   3、 在试用期间或工作期间,有思想不端正,工作懒散者。
   第十一条 学生会成员有下列情况者,系会将免去所担任职务
   1、 有严重违纪行为、被处以通报批评以上处分者
   2、 工作中有重大失误者
   3、 工作中有徇私舞弊行为并经查实者
   4、 工作中因缺乏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而未能很好地完成学校交给的任务者
   5、 在学生干部民主测评中老师、同学反映较大者
   第十二条 学生会干部奖励
   1、 能很好的完成本职工作,学习成绩突出,在学生干部民主测评中成绩优秀者,学校授予“优秀学生干部”荣誉称号。
   2、 工作出色且思想积极要求进步者,学校作为学生党员的重点培养对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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